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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如此說來、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、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。

2

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、就有可誇的.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
3

經上說甚麼呢.說、『亞伯拉罕信 神、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』

4

作工的得工價、不算恩典、乃是該得的、

5

惟有不作工的、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、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
6

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、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
7

他說、『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、這人是有福的。

8

主不算為有罪的、這人是有福的。』

9

如此看來、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麼.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麼.因我們所說、亞伯拉罕的信、就算為他的義。

10

是怎麼算的呢.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.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.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、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
11

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、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、使他們也算為義.

12

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、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、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、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
13

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、必得承受世界、不是因律法、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
14

若是屬乎律法的人、纔得為後嗣、信就歸於虛空、應許也就廢棄了。

15

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.〔或作叫人受刑的〕那裡沒有律法、那裡就沒有過犯。

16

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.因此就屬乎恩.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.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、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

17

亞伯拉罕所信的、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、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.如經上所記、『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』

18

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、因信仍有指望、就得以作多國的父、正如先前所說、『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』

19

他將近百歲的時候、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、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、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.

20

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、總沒有因不信、心裡起疑惑.反倒因信、心裡得堅固、將榮耀歸給 神。

21

且滿心相信、 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.

22

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
23

算為他義的這句話、不是單為他寫的、

24

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.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

25

耶穌被交給人、是為我們的過犯、復活、是為叫我們稱義。〔或作耶穌是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〕

 

 

1

我們既因信稱義、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、得與 神相和。

2

我們又藉著他、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、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。

3

不但如此、就是在患難中、也是歡歡喜喜的.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.

4

忍耐生老練.老練生盼望.

5

盼望不至於羞恥.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、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。

6

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、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。

7

為義人死、是少有的、為仁人死、或者有敢作的。

8

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、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

9

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、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。

10

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、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、得與 神和好、既已和好、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

11

不但如此、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、得與 神和好、也就藉著他、以 神為樂。

12

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、死又是從罪來的、於是死就臨到眾人、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

13

沒有律法之先、罪已經在世上.但沒有律法、罪也不算罪。

14

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、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、也在他的權下.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。

15

只是過犯不如恩賜.若因一人的過犯、眾人都死了、何況 神的恩典、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、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麼。

16

因一人犯罪就定罪、也不如恩賜.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、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。

17

若因一人的過犯、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、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、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。

18

如此說來、因一次的過犯、罪人都被定罪、照樣、因一次的義行、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

19

因一人的悖逆、眾人成為罪人、照樣、因一人的順從、眾人也成為義了。

20

律法本是外添的、叫過犯顯多.只是罪在那裡顯多、恩典就更顯多了。

21

就如罪作王叫人死、照樣、恩典也藉著義作王、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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